对社会的治理,德治与法治两者都是不可缺的,也是相辅相成的。维持人群(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起码的是乡规民约,在我国的儒家称为礼,(礼者理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条理,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也称为伦理)进一步具体化起来就是道德与非道德,(即是、非、善、恶、正义、非正义、公正、偏私、诚实、虚伪等等……,)在一般的情况下,有了礼的约束就可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在没有大的利害冲突下,道德的规范可以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以调整。但道德毕竟是一种软性约束,一当事态的利害关系发展到礼与道德都无法维持时,就得靠以暴力(刑罚)作后盾的法去解决。法是在礼与道德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硬性规范,是体现民意或统治者意志的规矩,它一般是以具体的文字条文形式规定下来,这些条文就是法律,是靠刑罚来执行的,在人群中、社会中谁违反了就要受到它的惩处。
在南
她在协助冯宝“参决辞讼”时,对“首领有犯法者,虽是亲族无所舍纵”,达到了“政令有序,人莫敢违”。这已经由德治的基础上逐步立起法治,以汉人的法律引入俚人的社会中去,已有了刑罚的处理,使俚人逐步有了法律观念,法律已经进入到俚人的生活中去,才能达到政令有序这一步。
在冼夫人基本上主持南越大局后,作为一方之主,为了地方安宁,除了取信於民,还要取得朝廷的信任,才能避免朝廷的征讨,才能保境安民。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对於反叛朝廷的势力,不论是来自地方头子或是来自朝廷的官员,出於维护国家统一,保持社会安定,她是一贯地忠於朝廷,执行国法,反对叛乱和坚决镇压叛乱的。
例如冼夫人初出参政时,李迁仕是朝廷的官员,冼夫人当时只不过是地方的首领,按一般来说,她只能被李迁仕卷入参与反叛朝廷,但她能看清形势,以国法的原则去处理这一事件,她运用策略去击败了李迁仕的反梁,为维护国家统一立功,避免了岭南的战乱,也壮大了自己的势力。
欧阳纥是陈朝派驻广东的世代边廷大吏欧阳后代,但当他遭到朝廷的猜疑而反叛朝廷时,把洗夫人的儿子冯仆也骗了进去,冼夫人不顾儿子冯仆的安危,毅然率领众酋长出迎陈朝的章昭达,合兵击败欧阳纥,这也是一个以俚人首领,绝对忠於朝廷,坚决执行国法,不顾亲人安危,不论叛变者职位高低,敢於坚决反对的表现。
番禺人王仲宣是一股地方势力,由於与朝廷派来的官员发生磨擦,与其他的地方势力联合起兵反隋,冼夫人派孙子冯暄去处理,但冯暄由於与王仲宣集团的陈佛智的私人感情,按兵不动。冼夫人既要维护国法,也执行家法,把冯暄打入大牢,派其第三个孙子冯盎与隋将鹿愿会合,击败王仲宣的反隋叛军。
当她打击了王仲宣的叛乱后,便对当时一些被胁从或观望的的大小首领进行安抚,“夫人亲披甲,乘介马,张锦伞,领彀骑,卫诏使裴矩巡抚诸州,其苍梧首领陈坦、冈州冯岑翁、梁化邓马头、藤州李光略、罗州庞靖等皆来参谒,还令统其部落,(意思是不作处理,保留地盘势力、职位)岭表遂定。”她保卫朝廷使者裴矩,捧着隋朝皇帝的圣旨去抚慰各地首领,宣布朝廷威德,使岭南一带安定下来,大有奉天行令,不究既往之势,实际上起了恩威并施的作用,既保留了地方势力,也壮大自己声望,这也是以德治理部众的方法。
至於打击贪官污吏,番州总管赵讷虽是朝廷派来的官员,但贪污暴虐迫得俚人叛变逃亡,“夫人遣长史张融上封事,论安抚之宜,并言讷罪状不可以招怀远人。上遣推讷,得其赃贿,竟致於法,降敕委夫人招慰叛亡,夫人载诏书,自称使者,历十余州,宣述上意,谕诸俚僚,所至皆降。冼夫人要收拾人心,避免动乱,命人搜集证据,上报朝廷以法处理,斩了赵讷,还得到朝廷降敕委令奉圣旨招慰叛亡,降服了十余州,这又是对内执行德治与法治的方法。
洗夫人的原则是:谁反叛朝廷就打击谁,谁搞分裂就打击谁,谁违法处理谁。她历事三朝,以身作则,与汉人融合,都是以国家统一为重,以民族团结为重,以保境安民为重。而当时的朝廷由於既要应付北朝的军事压力,又经常要预防宫廷政变和军阀夺权,对内统治力量还不强大,对边远地区更鞭长莫及,也正是需要象冼夫人这样绝对忠于朝廷的地方领袖,去维持国家的安定,所以多次给予官职、权力。这也是朝廷以恩德维系地方势力的一种方法。而她对朝廷的态度,一直是遵从朝廷与地方关系的法则去处理,维护国法,维护统一,所以她与三个朝代都合作得很好。
这样就使岭南长时间都避免了朝廷的征讨,避免了岭南的生灵涂炭,使岭南有一个较长的安定的环境,加上她能以礼以德进行教化俚人,同时并行法治,使社会有一个安定环境,接受汉文化,引进当时的先进技术,改革原来的刀耕火种,使用先进生产工具,使社会的经济、文化都有一个较长的增长发展的机会。
当年的南越,俚人与汉朝廷,由于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矛盾已很深,加上文化互不相通,经常由于官方的压诈,或出于误会,以致暴动叛乱,在史书上,关于俚人不肯宾服和俚獠暴动之事,已不乏记载。冼夫人作为当时的南越首领,如果不坚持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去治理南越,不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南越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德治与法治的配合,本来也是很讲究的,“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雈蒲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雈蒲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诗经:大雅)施之以宽也。毋纵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左传:子产论政宽猛,昭公二十年)要以德治众,先决条件是领袖本身有德,凡事以身作则。对部众、人民要讲诚信,不能用欺诈,如果欺骗了人民,还自鸣得意,就更甚於失信於民,最后使人民对领袖离心离德,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到了这一步,如果改用猛,以严刑苛法去对付人民,自己却无法无天,任意行事,结果就招来反抗。所以无论以宽(德)以猛(法)均要其身正,要讲究量度,这虽是封建统治的权术,在冼夫人时代,用来治理俚人是完全可行的。(引用文字除左传外来自隋书《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