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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冼夫人文化史话》作者商榷

发表日期:2008年3月14日   出处:2007年论文集 作者:梁基毅 【编辑录入:xianzhou

笔者拜读《冼夫人文化史话》(以下简称《史话》)之后,按照正史中的记载,觉得书中有的地方与史实不符,有的地方不合常理,因而引发思考与存疑,对此,遵照《史话》作者“有史引史,有志引志,是相传者说相传,不作毫无根据的臆断。……戒了误导,少了花言,敛了巧语……决不敢涉‘戏说’之嫌”的尊意。愚见认为:《史话》作者初衷与写作动机是抱着良好愿望的。然而书中亦确实存在与正史不符的地方,尤其是第九章“畸儿高力士”显然有涉戏说之嫌,是与作者在引子中的声言不同调。这里笔者就查对与史书不符的、存在疑问的,与作者商榷。正如引子谦虚说的秃笔、年事已高的作者,难免记忆力差了点,记错了史实,或误用别人的文章未加校对史实致被误导,别人错了,自己也跟着错了。是太相信别人,没有花精神去考证,因而事与愿违,使《史话》出现差错,有的甚至是严重的差错。因此,笔者对书中不符史实的地方,虽然有的说质疑,大多以存疑的形式,用正史实录比较而提出,或者有不同的见解与作者商榷。本着作者说的“有些事情已经昭昭然,而有些事情却未免昏昏然。”笔者就是把书中昏昏然的地方提出,试图用正史,使其昭昭然。相信作者是不会反对的。下面就按《史话》先后顺序按笔者拙见逐一提出,供有兴趣研究冼夫人的学者与读者批评指正。

冼夫人不是娘娘

1、《史话》第一章第十页第一行“电白山兜娘娘庙……是冼氏家族的家庙”。古时“娘娘”是皇后(帝妻)与妃(帝妾)及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者的称谓。按隋、唐职官志内宫官制,后是极品,妃是一品。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新唐书1188页),也可称娘娘。冼夫人是太建二年(570)封石龙太夫人(三品)、隋开皇九年(580)封宋康郡夫人(三品)、十年(590)封谯国夫人(一品),按制规定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因此娘娘庙说是冼夫人庙不符合古制。冼太夫人既有谯国夫人封号,便应按封号称谯国夫人庙,或简称冼太庙,不会冠娘娘庙。《海洋家族谱系》载:娘娘庙是妈祖庙,是一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女性海上保护神。沿海地方特别是渔民出海时都先拜妈祖,妈祖是福建蒲田湄州岛人,取名林默。宋太祖时建隆三年(960)生,少年时起就援救不少遇难渔民与商船,死后人们建庙以表纪念。《海洋神灵海神信仰分析》载:南北两宋王朝对妈祖册封十余次,其封号由夫人而至天妃娘娘,由天妃娘娘而至天后娘娘。因此古制娘娘是王后和王妃的尊称,是母仪天下之意。而冼夫人未有娘娘封号,因冯宝没有封王,冼夫人也没有封王妃,所以娘娘与她无关,娘娘庙是妈祖庙。

2、第一章第九页《隋谯国郡夫人庙记》(电白)。按隋唐封号一品官的妻母和国公的妻母为国夫人,二品以下三品以上官员妻母是郡夫人,既然用谯国夫人就不能加郡字,这是把谯国夫人降格为郡夫人,该庙连封号都搞错,不但毫无价值,还对冼夫人不敬,故不宜引用。

3、第一章第十页,“电白霞垌‘谯国夫人庙’相传是冼夫人夫家冯氏家族的祠庙”。既然说是相传,就存在可靠性的疑问。因为中国古时族中的家庙是以男姓冠称,狄仁杰谏武则天就说子孙祭祀无穷,没有外侄祭姑于家庙的(《资治通鉴·唐纪22》第1390页)。冯宝史实没有说是电白霞垌人,何来夫家霞垌。《隋书·谯国夫人传》“……罗州刺史冯融闻夫人有德行,为其子高凉太守冯宝聘以为妻,融本北燕苗裔,初,冯弘之投高丽也,遣融大父业以三百人浮海归宋,因留于新会。”而冯宝娶夫人为妻,在高凉(郡治良德)太守之官第,何以住电白霞垌呢?作者之意是想说冯宝是电白霞垌人。既然是冯氏家庙又为何叫谯国夫人庙呢?按古制家庙应以谯国公名冠之。这是隋帝的封号,夫人也因冯宝封号谯国公而加封谯国夫人的。《新唐书·冯盎传》载:“冯盎高州良德人也”,据《广州人物志·冯融传》载:自融以上坟墓皆在新会,宝以下乃居高州之良德焉!这说明冼夫人子孙家居高州良德县。当时岭南道有60州,高州辖县三,府治良德县,还有电白县、保宁县。冯宝是外地人出任高凉太守与冼结婚,所以冯冼家不在电白县,便与霞垌无关,霞垌人敬重冯冼设庙祭祀应是常理,但绝不能说是家庙。

十四岁结婚之说

《史话》第468页载:“冼夫人与冯宝结婚,是梁大同初年(535)冯宝去世是558年。”作者说冼夫人是14岁与冯宝结婚(说夫人第五代孙媳许夫人墓出土的墓志铭,也证明她是14岁嫁给了冼夫人第五代孙冯子游。但在《史话》182页又说子游作为夫人之夫可能性应被排除),这同《史话》第二章26页载:“冼夫人约生于梁武帝普通初年521,卒于隋文帝仁寿初年601,享年80岁。”14岁结婚,是令人置疑的。以年龄推算即使古人有早婚习惯,又有政府明令,但冼夫人是奇女子,又有谋略,会行军打仗,13岁在娘家断难成为首领。而俚族不受王法约束,冼夫人有择婚主见,不随便为媒灼巧言所动,父母也不甚迫她。尽管作者在《史话》68页从生理、习惯、政府规定等说了很多14岁结婚的论据。愚见以为冯冼结婚不是简单的结婚生子问题,还涉及冼夫人率领十余万户,谏兄行善以及帮助冯宝治理郡内政事问题,史实记载:“其兄挺南梁州刺史,持其富强侵略旁郡,岭表苦之,夫人多所规谏,由是怨隙止息海南儋耳归附干余垌。”如果14岁结婚,13岁何能做此大事?所以高州冼夫人研究学者莫伦、苏汉材认为冼夫人是19岁谏兄收取海南儋耳来附的。婚于梁大同初535时年约20岁较为合理。林天尉教授在《高雷文献》中也认为冼夫人20岁结婚较合理。这样则出生年月应为梁天监15515农历1124(香港冯氏宗亲会十周特刊)。而夫人卒年《通鉴》、《茂名市志》与《茂名县志》都认为卒于仁寿二年(602),享年87岁,也符合《隋书·谯夫人传》卒于仁寿初。那么出嫁前19岁收服海南,20岁与冯宝结婚后才能“诫约本宗,使从民礼,参决辞颂,首领有犯法者,虽是亲族,无所舍纵。”就有可能。36(简文帝大宝元年6月公元549年)袭击李迁仕,会陈霸先于赣石。是年生子仆。大宝二年(550)封保护夫人、护夫人。陈永定二年558冯宝卒,夫人43岁子仆九岁,夫人遣子率诸酋长入朝,拜仆为阳春太守。54岁太建元年569欧阳讫据广州、诱仆反,夫人发兵拒之。56岁太建二年570平纥有功,封仆信都侯,迁石龙郡守,册夫人石龙太夫人。至德三年70585,子仆卒。隋开皇九年58975岁,遣孙冯暄以兵迎韦洸入广州,夫人宋康郡夫人。开皇十年59076岁夫人遣暄救洸,迟留不进,下暄于州狱,遣孙子冯盎进兵讨平之。赦暄为罗州刺史,赐冯宝谯国公,夫人封谯国夫人。86岁仁寿元年601,仁寿二年87602夫人寿终。以上冯氏宗亲会根据冯氏族谱记载,较谭应祥著《冼夫人全集》记载23岁结婚更为合理。

虽然正史并无记录夫人出生年月,但以其事迹比对年龄是有其合理性的。如果夫人14岁结婚,13岁在母家怎能抚蛮助兄,归附日众。如果23岁结婚似不合古例女大当嫁。

为国统一归隋朝

《史话》第六章9615行冼夫人“仓皇哭陈主,慷慨纳隋师。”《通鉴·隋纪1》第1174页“二月乙未(初六)岭南未有所附,数郡共举高凉郡太夫人为主,号圣母,保境拒守。诏遣柱国韦洸等安抚岭外,陈豫章太守徐璒据南康拒之,洸等不得进,晋王广遣陈叔宝(陈后主)遣夫人书。谕以国亡,使之归隋,夫人集首领数千人,尽日恸哭,遣其孙冯魂帅众迎洸。洸击斩徐璒,入至广州说谕领南诸州皆定,表冯魂为仪同三司(从一品)册冼氏为宋康郡夫人(高凉郡杜原县旧有永宁宋康二郡)。这是真情怀念恸哭陈霸先昔日之情谊,为国家统一作出果断决定,归顺隋朝中央政府,反对分裂割据,似应不能用慷慨来形容接纳隋师。因为这是政治的决断,并非经济的慷慨支持。

《史话》第六章9318行:“正月初八日隋军攻破南京”没有说什么年,很容易被误解,如《史话》93页第六行“隋文帝开皇七年(587),而《通鉴·隋纪》第1173页载:“开皇九年丙戌晋王广入建康(南京),显然正月初八是要查清万年历的。《通鉴·隋纪》第1171页载:“春正月乙丑陈王朝亡会群臣”。按天干地支排列乙丑是正月初二,丙戌则是正月二十三了。所以看《通鉴》年号要对照《中国历史朝代纪年表》然后看月,日期则是以甲子花天干配地支计算的。为使读者明白应照录史书年月日并加注公元的年月日。

冯盎故里是良德

《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都明确记载:“冯盎高州良德人也。”但《史话》104页在“高州”加注“那时的高州治所在今天的阳江”,好像良德是属于阳江的,同时没有注贞观23年(649)高州治所迁回良德。这就有必要从良德县、高凉郡、高州的建置说起。让读者知道良德是冯宝任高凉太守与冼夫人结婚时的郡治,此后子孙繁衍,而冯仆以下皆出生于良德,成为冯冼家族的故里。

根据正史和《广东省志·地理志》及《茂名县志》(清光绪志)载: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设高凉县,县治高凉山下良德。三国吴建安23年(220)分高凉县置高凉郡、高凉县治良德。西晋太康四年(283)高兴郡并入高凉郡,郡治安宁县(今阳江白沙),但良德一直是高凉县。南朝宋:高凉郡治从安宁迁至恩平。齐:高凉郡治从恩平迁回安宁,高凉县仍治良德。梁:高凉郡治从安宁移至高凉县治良德。陈:永定二年(558)高凉郡治迁至安宁。梁时:高凉郡治又迁回良德。至梁后期(550)才迁阳江安宁。唐贞观23年(649)高州高凉郡又迁回良德。累计高凉郡高州附郭在高凉县治良德,历时401年(220-589607-622743-758)。阳江安宁为郡治仅99年,而唐贞观23年(649)年高州高凉郡治又迁回良德,直至唐大历11年(776)迁治电白县城(今高州长坡旧城),《广州人物志·冯融传》载:自融以上,坟墓皆在新会,宝以后乃居高州之良德焉。”《茂名县志》和冯氏族谱都记载:冯盎的祖父冯宝葬于良德东15里凤凰山磨盘岭。

冼夫人生于梁大通中(515),与冯宝结婚是梁大同初年(535)。那时冯宝任高凉郡太守治所良德县。所以冼夫人故里是高凉郡之良德,冯宝是外地人来此任太守并迁此入籍,宝以后皆居高之良德(《冯宝传》),其故里也是良德,这既符合《隋书》、《北史》所载冼夫人高凉人。那时电白现在的地方并非高凉郡境,《广东通志·地名志》载:“南朝梁设14州中的高州下属有高凉(治良德)电白、杜陵、阳春、宋康、永宁、齐安、连江、海昌、南巴十郡,而且良德俚垌村是良德城内的小村庄,后用谐音改作雷垌村。雷垌村全部是冼氏居民,雷垌附近有十多条姓冼村庄,人数3000多人,这是《隋书》冼夫人“世居南越”可寻的痕迹。冼夫人婚后也在高凉郡治良德长期居住,协助冯宝处理政务,并在良德生下儿子冯仆。冯仆也是良德娶妻生下儿子冯暄、冯魂、冯盎。良德附近有许多同冼夫人练兵有关的地名,如军屯、军营、军堡、军圩等。综上所述,冯盎的故里是今高州的良德无可置疑。是与阳江等别的地方无关的。

《史话》第七章107页第五行载:“智戣在阳江任高州刺史、智式在恩平阳江一带任恩州刺史、智玑也担任过高州刺史,还有智戴的儿子冯子游在唐高宗、唐玄宗朝任潘州剌史。”这里地名和人名与史实都不符。《高力士墓志铭》载:“曾祖盎高州都督耿国公,有三子曰智戣、智戴、智玳。耿公知而内举,请以分忧,戣为高州剌史,戴为恩州刺史、玳为潘州剌史。”冯盎自知老矣,从三十个儿子中推荐三个人才给唐太宗,唐太宗批准盎所求,在冯盎生前即贞观20年(647)便任命他三个儿子(一说是盎死后任命)。但是智戣兄弟的任职按唐朝惯例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世袭,所以其职务是父没子继,都任职到逝世由儿子继承或生前指定继任人。当智戣任职高州刺史二年后,太宗为表彰冯盎功绩,批准把高州的州治和高凉郡治,从阳江安宁即今阳江白沙迁回良德。智玳任潘州剌史一直到周武则天圣历元年(699)病逝,历时52年,按唐旧例由其子君衡继任。冯智戴任恩州剌史,而《史话》是智式任恩州剌史不知从何而来。《史话》智戣在阳江任高州剌史,就算府治在阳江安宁也仅二年多而迁治良德任高州的时间有50余年,所以“高州后”加注“阳江”是多余的。潘州剌史中智玳说成是冯子游也不准确,正史记载冯子游《新唐书》说是冯盎族侄,豪侠闻(未曾当过官)。还有智玑也说担任过高州剌史,亦查无此人。愚见以为应根据最新出土的《高力士墓志铭》为准,予以更正。

碑文撰写有规定

《史话》第八章121页记载:“唐玄宗为冯君衡的冤案平反后,权倾朝野的高力士,有燕许大手笔之誉的宰相、燕国公张说为之写的‘神道碑文’文……唐燕国公张说的《赠广州大都督冯公神道碑》是一篇很巧妙的文章。”

《新唐书》职官志(唐书卷4636百官一)第1190页载:“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者以闻报其家。”君衡既然平反,追封广州大都督(从二品)越国公(一品)。这样高的爵位的神道碑文依唐制是皇帝敕令撰写的,是无须权倾朝野的高力士以私交请当代宰相燕国公撰写神道碑文的。

如果说张说惧怕高力士权倾朝野的势力而折腰撰写君衡神道碑文,则未免冤枉。《资治通鉴·唐纪》第1442页载:“说有才智,百官曰事而有不合者,好面斥之,至于叱骂,恶御史中丞宇文融之为人。张说前后三次为宰相(8年)掌文学之任凡30年,他逝世时玄宗亲自为张说制神道碑文,御笔赐谥曰:‘文贞’。这样高位的人何惧高力士权高位重。所以“赠广州大都督冯公神道碑”应是皇帝的敕令。

再者高力士与张说的关系,应是忠臣与忠臣之间,都忠心维护唐玄宗皇权的关系,都有正义感。《资冶通鉴·唐纪》第1442页载:“开元14年四月御史中丞李林甫共奏弹劾:‘说引术士占星,徇私潜侈受纳贿而下狱,源乾矅鞠。’张说事颇有忧,上使高力士视说,力士还奏说蓬头垢面、席萦食以瓦器,惶懼待罪,上意怜之。力士因言说有功于国,上以为然,但罢中书令,余如故。”由此可见二人皆忠臣,力士保张说,确实有一段情谊忠义。但绝非以权势压张说为父撰神道碑文,既然皇帝为君衡平反,按制度是敕令文才之臣撰写,经廷议才给家人知道的,而张说写的碑文也合符事实文章可圈可点。

是谁扭曲高力士?

《史话》第九章题目是“冯氏畸儿高力士”。这个题目本身是扭曲的杰作。本来作为受害人高力士,童年被强迫阉了,不但得不到作者同情,反而以嘲讽语言丑化。孔子说过“恻忍之心人皆有之”,对于巾帼英雄冼夫人的后代,何以一点同情心也没有。《史话》还振振有词地说:“如果说抄家灭族的奇祸巨变(实际不是灭族,连力士二位哥哥也没罪,及叔伯皆无株连),使得家族本性出现了扭曲变形,那么这种扭曲变形就集中体现在高力士的身上,冯冼家族的那股阳刚锐利之气,变成阴阳怪谲之气,那种真诚豁达的人格,变成虚伪和奴性。”愚见《史话》作者缺乏理性,从生理缺陷造成力高士声音的改变,从宦官礼仪奴才自称说是奴性。这种形容使高力士妖魔化是不公平的。

史学界给高力士人格的评论是毕生行事“忠诚、谨慎、精明”、“无显显大过”、“谁谓阉宦无人,真忠臣也。”

高力士人格品质是有骨有肉的血性男子汉,是有刚阳锐利之气的冯冼后代。一箭而中,三军压服而被授右监门卫将军。《资治通鉴》卷216载:“天宝11年(7524月,刑策动龙武万骑作乱。会高力士引飞龙禁军四百至,击斩刑,捕其党,皆擒之。”高力士以四百敌万骑,在马上大呼:号令士兵生擒者记大功,杀死者无赏赐,使宫廷避免互杀误杀,获至既平乱,又不伤人毁物。这不是其曾祖冯盎七箭败敌军的英雄气慨?上元元年(760)李辅国假传圣旨,迎太上皇游幸太极宫,上演逼宫丑剧。高力士挺身而出,叱责李辅国下马,同牵唐玄宗马,而李辅国的五百禁军也收刀入鞘,下马跪见玄宗,这不是冯冼后代阳刚锐利之气吗?

再说高力士始终如一保卫唐玄宗,历时半个世纪。玄宗处于逃难之时,处理“马嵬兵变”转危为安的是高力士。陪伴玄宗入蜀的是高力士,再从蜀伴玄宗回京的也是高力士。而昔日受宠大臣陈希烈、附马张垍、内侍监袁思艺等都纷纷投向安禄山。平乱回京后叱责李辅国下马迎玄宗的是高力士。后力士受诬陷流放巫州, 7627月赦返途中得悉玄宗肃宗逝世,号恸吐血而亡,这不是忠诚侠义的人格么?

因此《史话》不惜张冠李戴,罗织罪名扭曲高力士形象。《史话》说天宝年间(749)高力士猎艳娶妻,这时高力士(684-762)已65岁,还满足什么奢淫。《旧唐书》载:高力士是在开元元年(71329岁时吕玄晤之女吕国姝结婚的,结婚30年后,高力士被封骠骑大将军(一品)齐国公时,夫人方贵而逝(高力士墓志铭)。表面看是《史话》闹了笑话,把夫人逝世大悲日子当成她与高力士结婚的大喜日子。但其真意却在塑造一个观点,是高力士势力澎涨之时,以势娶妻。事实是高力士开元初(713)刚任职内侍省之时结婚的。到当一品大官骠骑大将军时,已结婚30年,这时势力澎涨而夫人却去世了,《史话》说他这时结婚不是成了笑话吗?

再看《史话》张冠李戴。第145页第四行载:“上元元年(7607月,李林甫假传圣旨迎上皇游幸太极宫,上演了一幕迫宫的丑剧……高力士挺身而出,与李林甫对骂。”而李林甫已在天宝11年(752)病逝,这个死了8年的宰相怎么可以翻生同高力士对骂呢?又谁能够阉了当朝宰相变成宦官李辅国呢?这种笑话大有关公战秦琼的味道。然而声言“话中有史比较容易做到,用心去查就是了。”但奇怪的是眼睁睁张冠李戴都懒得查呢?或许太过相信自己是权威便不查史书致成笑话。

《史话》声言不涉嫌戏说,但137页倒数第三行:“……李白示意高力士帮忙,玄宗笑着点头,高力士不敢怠慢,忍气吞声帮李白脱下一双靴子。”这明明白白是戏说,正史都没记载此事,这是从戏曲里移植过来的,同正史毫无关系。

《史话》138页第六行说:“高力士阻止了李白的仕途升迁。”也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说明同李白一起任职翰林院的唐玄宗女婿、驸马爷张垍所为。

《史话》147页第13行说:“高力士如果要做振兴冯冼家族的大事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但他热衷的都是结党营私。”这种说法毫无根据。高力士本人不是很为冯冼家族争气,官至骠骑大将军(从一品)爵封齐国公(一品),这不是光冯冼家族的宗,耀冯冼家族的祖吗?特别是为父亲君衡的冤案彻底平反,还使父被封广州大都督、越国公,母封越国夫人。唐宰相张说为其父撰写神道碑文,这不是做了振兴冯冼家族的大事吗?而且二位兄长元进、元珪也任高官。《史话》作者还要高力士怎样做才是振兴冯冼家族呢?至于“结党营私”的大帽子,《新旧唐书》、《资治通鉴》都没有这方面记载,反而有“和而不党”、“人主不疑”的赞誉。因此这帽子给高力士戴不合适。

君衡何曾被灭族

《史话》第十章174页第九行“又据《资治通鉴》载:唐圣历初年(698),冼夫人第五代孙潘州刺史冯君衡被‘矫诬’罪办杀头抄家,株连九族,夫人故里丁村亦成废墟,故墓园地面建筑可能毁于此时,从发现宋朝钱、宋代建筑物件、物器,未见南汉钱和器物来看,建筑可能复建于宋代。”

下列事实足以证明《史话》做假:

第一,《资治通鉴》圣历初和末(武周时圣历年号只有元年(698)和二年(670)年的全部记载(《通鉴》卷26《唐纪》221390页至1393页),全部圣历期间的记载,没有一个字提及君衡冤案的。那么就要质疑是怎样炮制出来的,又如何搞到麦英豪等七位专家的签名(20051222),这疑问只有《史话》作者自己才知道。

第二,《新旧唐书》、《资治通鉴》都没有记载君衡被杀头抄家,更没有株连九族。经唐朝廷议批准由尚书驾部员外郎知制诰,潘炎奉旨敕撰写《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兼内侍监上柱国齐国公赠扬州大都督高公墓志铭并序》载:“按察使折高标,摘块瑕衅,祸心潜构,飞语上闻,帝阍难听,家遂籍没。”茂名学院李爵勋副教授译文是:“……负责监察的按察使存心要打倒具有高洁品行的冯家,诸多挑剔缺点和过失,他包藏祸心,偷偷构陷,用无根据的流言蜚语上报朝廷。天子的宫门太过高远,冤屈难以上达,所以冯家被抄,财产没入官府。”这就是说只是财产被没收,没有涉及君衡本人和家人,何来株连九族呢?

第三,湛江师范学院历史系教授刘佐泉撰文《大唐显宦  青史留名》中说:“君衡因与流放的皇亲国戚、前朝官员交往甚密,受人诬陷,被抄家没籍(登记查抄财物),君衡因病死去,家中又遭大火(房屋也不没收)。年幼的冯元一和母亲麦氏流落街头(兄元琎、元珪和姐冯媛都到别处)孤儿寡母沿街乞讨,为免遭母子二人被饿死的厄运,麦氏决定将元一卖于权贵之家。在分手时,麦氏抱着元一的头痛哭不已,相约有朝一日,母子团圆得聚。”这样证明冯家并未被杀一人,后来都团聚了,事实截穿谎言。冯家既无人被杀头,诛连九族从何说起,是谎言而已。《史话》自己也互相矛盾说唐玄宗时冯智戴儿子冯子游还当潘州刺史(不实),诛九族怎么连亲人也加官晋爵呢?

第四,丁村并非冼夫人故里,成为废墟也非政治原因,而且方圆二十里都为姓黄姓蔡的,从发现有宋代钱和器物来看,愚见认为娘娘庙是妈祖庙,妈祖在宋代封为天妃、天后。妈祖被封天妃天后才有资格叫娘娘庙,连同墓的结构规格之高也适合妈祖娘娘。

第五,墓地不等于就是冼夫人家居地。因冼夫人同冯宝结婚居住于良德生子养孙,开幕府于高凉郡治良德。为何会在丁村居住?而且墓地与居住地是两回事,是不能划等号的,尤其古人看重风水,墓葬可以到很远的地方,这种例子多不胜数。

第六,唐《六典》载:籍没是革除官职爵位登记在册,没是没收财产,并无捉人坐牢杀头,更没诛灭九族。

良德县非良德堡

《史话》第十一章182页倒数第2行:“夫人《墓志》称其葬于潘州南巴县之下浮里”,又在183页第三行:“由此推出霞垌镇上坡田狮子岭南坡,可能是唐代初期冼夫人家族墓地。”又说夫人是嫁给冯子游潘州刺史,但冯子游未曾当官。《唐书》,《史话》182页第5-6行把夫人改嫁给冯智玳。同碑文完全不符,写碑文的人不会写错墓主的丈夫的,经查冯氏族谱,却明白记载夫人是冯子游的妻子。从碑文看顺政郡君夫人,丈夫是冯顺政,是冯子游别字。唐高宗显庆三年(658)受封,龙朔元年(661)许夫人病故,当时冯顺政公抚着幼小的孩子放声痛哭。从年代看冯智玳唐太宗20年(647)前任职潘州刺史。那时年龄已超二十多岁,这时早已结婚,为何娶父亲的族侄妻为妻,这是不可能的。

因此,当时的霞垌及夫人墓属潘州,而山兜冼夫人墓则属高州的保宁县。也不属当时的电白县。《新唐书·地理志》卷431098页载,潘州南潘郡,武德四年置,后废地入高州。永徽元年(650)复,县三茂名、南巴、毛山(后改潘水)。

高州高凉郡(《新唐书》1100页):本治高凉,贞观23年(649)徙治良德,大历11年(776)徙治电白(今高州长坡旧城等)县三电白、良德、保宁。

所以夫人墓和霞垌不是唐时的高州管辖,山兜丁村冼夫人墓是高州保宁县属,但当时同电白和良德都没有关系。据《高州县志·政区建置》载,汉元鼎六年(前111)置高凉县;三国吴置高凉郡,治所同在良德;南朝陈置务德县,后改良德县,县治良德(今高州良德水库内)。南朝大通二年(528)置高州,次年置电白郡,后改电白县。郡、县治所同在旧城(今高州长坡镇旧城村)。梁大同初年(535),冼夫人与冯宝结婚,冯宝便由新会迁居良德(当时任高凉太守治所良德)。“宝以后皆居高之良德”(《冯宝传》)。明成化三年(1467),电白县治迁至神电卫(今电白县电城镇),原电白县西北部地域并入茂名县(今高州县东部)原电白县城改称电白堡,后称旧城。

因此,良德县称县城,古叫城池。原电白县城迁治后也改称电白堡,是村堡之意,不再是县城,所以电白霞垌镇的良德堡,则是村堡,防盗贼的村族民防建筑,那时村堡不是县城。更不是郡城和州府的城。当时大的村族人家的居住地方,都筑堡以防盗贼,保护村族居民。现在高州荷花镇有张家堡、曹江镇有安良堡、大坡镇有军堡、茂南区有桂山堡,同电白霞垌的良德堡是一样的村堡。所以良德县是历史悠久的古县,长时期为高州府治和高凉郡治。但是今电白霞垌镇的良德堡从来就不是县治、郡治和治州。因此,牵强附会硬说是冼夫人故里是良德堡是没有根据的,徒惹笑话而已。

说到冯家村,在良德县境,高凉山下,今高州长坡、东岸、曹江多的是,人口也数千上万人。可是今电白的丁村山兜方圆二十里都没有冯冼姓氏,只是黄姓和蔡姓。霞垌所谓冯家村也人数不多。

所以笔者愚见:“冼夫人是高凉人”,冯盎是“冼夫人的孙子,高州良德人,居于冯家村。”故可以确认冼夫人是“高凉郡”、“良德县”,因南朝的梁朝时期的高凉郡、良德县和冯家村均在今之高州市内。

还有山兜冼夫人墓开挖,据《史话》167页第7行载:“按唐制度……一品官墓地为方63米,而山兜墓地边长过百米,可见等级甚高,已接近唐太子墓的规模。”隋唐墓葬制度相同,太子者即君接帝位的继承人,这规模冼夫人是不能用的,否则潜越反叛,有欺君之罪。笔者存疑,认为可能是妈祖衣冠塜,因她封为天妃、天后。后人便可以用王妃王后的规模建墓,丁村发现宋朝钱币和宋器物便可以佐证。

 

 

注:本文根据《隋书》、《北史》、《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广东通志》、《高雷文献》、《茂名县志》及参阅高州冼夫人研究会会长苏汉材、黄燕茂,高州市志办原副主任张均绍,周运信等有关冼夫人论述而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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